西安“摩的”非法载客最高罚款五千元

来源: 西安商情网 发布时间: 2020-08-01 13:51:25
摘要: 9月1日起,西安“摩的”非法载客要被处罚了,最高罚款五千元!

  本报讯:9月1日起,西安“摩的”非法载客要被处罚了,最高罚款五千元!

  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西安市内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乘车人不得乘坐非法载客的上述车辆。具体车辆类型,由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禁止非法载客行为《规定》指出: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载客行为,依法扣押车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同时,对非法载客三次以上的;上下班高峰期间在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批发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围非法载客的;

  3、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载客的;

  4、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车辆被扣押期间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自扣押解除之日起,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并且,不听劝阻非要乘车的乘坐者也可能会被罚:

  乘坐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记者 高四望)

责任编辑: xasq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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