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殡葬是民生大事,殡葬改革是破旧立新的社会变革,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和生态、绿色殡葬新理念,推动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现向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孝德理念
“祭而丰不如养之厚”,我们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老人在世时,晚辈应多给予关爱和陪伴,让老人衣食无忧、幸福快乐、有尊严;老人离世时要薄葬,丧事从俭、不大操大办,提倡佩戴白花、播放轻哀乐、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从俭办丧事,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二、破除迷信,践行生态安葬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提倡树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环保安葬方式,严禁毁山、毁林、占耕地建墓,禁止“三沿五区 ”散埋乱葬。不违规占地建墓穴,不建活人墓穴、不建豪华墓穴。修建坟墓必须先到村委会领取新建坟墓报备表,填写好经村组实地勘察无误后村委会盖章,申请人携报备表向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自然资源所、社保站申请联合现场踏勘,无误后盖章,申请人再携报备表向镇政府申请,经镇政府审核后,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放线方可施工。修建坟墓需严格遵守建墓标准(采取地下深埋方式,地面设卧碑一块,碑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50cm,厚度不超过15cm,倾斜度不超过15度)和建墓面积(骨灰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8㎡,双穴不超过1㎡;遗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4㎡,双穴不超过6㎡)。
三、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
推进移风易俗任重道远,深化殡葬改革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倡议全镇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相关规定和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支持和参与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示范引领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同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约束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连接千家万户、关系社会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殡葬改革,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自觉践行绿色文明殡葬,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大力弘扬文明新风,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做出贡献!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