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商洛市镇安县公证处上演暖心一幕,为困难群众主动退还公证费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公证为民”理念。
当日,永乐街道办事处某村的丁师傅前来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按程序告知其作为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公证费用,但丁师傅因还有其他急事要办,心想交费数额小,不愿“添麻烦”,坚持支付了全额费用。
在后续审查资料时,公证人员谭博发现丁师傅家庭情况十分困难:父母于今年3月一周内相继离世,妻子和孩子均为残疾人。县公证处秉持“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原则,主动联系丁师傅核实情况,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全额退费。丁师傅收到退款后激动地说:“真没想到,钱都交了,公证处还能主动找到我退钱。当时觉得手续麻烦就没申请减免,没想到国家政策这么好,公证处工作人员如此负责贴心。”
负责此事的公证人员谭博表示,低保群体是社会重点关怀对象,根据司法部、发改委相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低保人员等经济困难群体办理特定公证事项时,公证机构应减免费用,即使当事人主动放弃减免,只要符合条件,公证处就有责任确保其享受权益,这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镇安县公证处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举措,不断优化服务,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于公证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下一步,镇安公证处将加强内部核查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证政策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知晓并享受费用减免政策,将法治温度融入民生细节,实现“公证规范优质”与“为民初心”的双向奔赴,为县域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谭博、任翠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