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组织乾佑、下梁、凤凰、杏坪、瓦房口、红岩寺6个司法所新入矫的11名社区矫正对象在下梁司法所开展了集中宣告活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分别派员参加,这是该局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的第二次集中宣告活动。

活动中,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通报了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例。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领导分别作了讲话,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明白自己的矫正身份,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监管教育,按时进行钉钉打卡,严格手机定位,自觉提交月思想总结,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遵守请销假制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参与吸毒、赌博、故意酗酒闹事、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踊跃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线索,自觉抵制黄、赌、毒、黑,等不法犯罪分子的物质诱惑,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为谱写柞水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