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王向阳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先锋陪同检查。

检查组深入镇安、柞水两县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等12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反馈问题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执法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检查组强调,《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巩固了近年来我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工作经验成果,回应了当前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实践需要,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全面总结各单位工作亮点成效,逐条梳理归纳问题清单,“靶向”提出意见建议,并对进一步推进《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住重点对象,做好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必修课,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职责。二要紧扣专项行动,办好惠民实事。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期推进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便民热线、政务服务等畅通监督渠道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鼓励人大代表、行业代表、群众代表等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对核查发现、各级交办、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严格监督考核,提升工作质效。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列入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范围,作为评价行政执法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加快打造“一都四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