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在商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推进自然资源依法管理和提升保障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为导向,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形式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在全系统得到深入推进,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资源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坚持以规划为引领
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党组成员齐抓共管、法制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督促工作落实,确保了“八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注重规划引领。“八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商洛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明确了全系统“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安排、工作措施和要求等,为“八五”普法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导。同时,坚持每年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县局、局属各单位的考核内容,提高赋分占比,逐年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定期督导、统一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使“八五”普法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夯实普法基础。一是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先后编印和购置多种自然资源普法学习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短视频,丰富了普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二是保障硬件设施。及时购置和更新普法宣传工作必需的电脑、音响等设备,为普法宣传提供硬件设备保障。三是拓宽普法形式和渠道。充实门户网站内容,设立法律法规政策专栏和“局长信箱”,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法规政策宣传;依托公共宣传平台,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设栏目、插播公益广告,开展法规政策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保障普法经费。市局每年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运营维护、开设报刊宣传版面、普法教育培训等费用支出。“八五”普法以来,市局累计投入网站管护、报刊征订、普法资料购置印制等经费20余万元,确保了普法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坚持以培训教育为抓手
增强全系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法律法规政策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4场次;全体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年度人均学习时间超过50学时。2023年局党组专题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并组织以市局县处级领导为成员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分赴各县、局属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确保全系统人人接受培训,人人得到提高。二是提高党员干部学法意识。把党章党规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先后组织参与全市档案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及廉政法规知识竞赛,开展党内法规及民法典知识测试,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达到了全覆盖。
加大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力度。一是落实学法用法要求。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宣在线”网上自学和培训考试,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二是加强法治培训考核。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部、省、市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累计对40余名市、县局新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三是丰富法规政策学习培训形式。充分利用省市自然资源大讲堂、法润商山大讲堂、陕西普法网、廉政教育示范点等载体,加大对系统干部的实践培训力度。成立法律法规常识交流群,编印法律知识小手册,定期不定期推送与自然资源工作联系紧密的相关案例,分享常用法律知识,丰富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载体。
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线
营造法治自然资源文化氛围
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基础。一是制定了普法清单和责任清单(普法机构、领导人员、责任人员等),将普法责任落实到机构、到人员。二是突出重点人群。邀请各用地单位、矿山企业负责人走进商洛城市展示馆,采取观看宣传视频、现场提问、听取讲解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三是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利用工作督导、调研和项目踏勘之机,向全市乡镇、村级干部宣讲自然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五年来累计开展宣讲30余场,覆盖镇、村干部2000余人,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管地用地和管矿用矿的自觉性。
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一是突出重大节日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借助报刊、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终端等载体,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创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八五”普法以来,累计开展专题宣传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二是丰富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每年为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订阅自然资源报刊,送阅自然资源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坚持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购置和编印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资料、法规汇编等5万余册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邀请省市专家教授、执业律师来局开展“法润商山大讲堂”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宣传。结合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我们在全市重点路段、交通要道、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治、绿色矿山建设、环境治理恢复等项目区显著位置设置保护和警示标识,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是积极参加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主题征文,获二等奖。
拓展普法宣传教育渠道。一是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在市局机关办公区设置LED显示屏,工作日连续播放最新自然资源法规政策;集中摆放展板,宣传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耕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对办事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结合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查办、“扫黑除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接地气式普法宣传。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公开、信访工作等实践中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打造法治自然资源文化。组织创作“土地日”宣传片、《商鞅普法》系列小短剧以及耕地保护MV等宣传视频,通过学习强国地方平台、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及各类官方公众号广泛推送,传播商洛自然资源文化,塑造新时期自然资源干部良好形象。
坚持以规范管理为目标
深化和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市局不断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和规范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等程序和要求,对重大工作部署、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行政行为实行多科室会审、多环节把关,加强内部流程管控,确保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案审会,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在相关管理政策调整、重要规划计划修编、重大项目方案制定以及重大案件涉及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中,市局均聘请有关专家现场踏勘、检测、核实,举办听证会、评审会、论证会,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坚持做到对外明确工作程序,对内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注重基础业务建设。一是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市局和县局均设有法制科(股),共配备工作人员16名,全方位做好系统法治建设及宣传工作。二是建立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在研究审议前,由法制科(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法律法规适用准确,主体、程序合规,相关事实清楚。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聘请法律顾问15名,其中市局聘请3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受邀列席和参与有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审查和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实现了自然资源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开展案卷质量评查,严把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等方面审查关,建立执法长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不断优化管理服务。一是清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行为。按照全市新一轮权责清单编制要求,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科学梳理,全面系统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及其工作程序,已通过市政府审批并发布。二是减少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深化“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采用集中办公、一站式受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延时办理等模式,开通“一对一”“点对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自助窗口,将办结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利企便民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事项的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诚信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