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精神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商洛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通过构建精准化、人性化的执法模式,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此前,商洛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9月28日印发相关试行办法,开启了市场监管执法“刚柔并济”的新实践,累计适用办理免罚轻罚案件652件,试行办法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实践成效获得广泛认可,市场监管总局“半月沙龙”微信公众号全文转发;获评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获评为全市2024年度优秀改革创新案例;先后被《陕西日报》以《让好政策发挥黄金效益》为题和陕西省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以《服务型执法显温度 标准化监管助营商》为题深度报道,既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商洛市监经验”,也为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为此次新规出台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
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办法》从六方面优化完善:一是规范名称表述,聚焦核心内容,提升制度针对性;二是优化适用范围,明确覆盖所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将“初次违法”认定期限缩至2年、“违法所得较少”标准提至500元,更贴合实际;三是细化裁量标准,进一步调整减轻处罚幅度,创新以公式化计算从轻减轻处罚幅度,提升执法精准度;四是简化程序流程,合并文书、明确审核要求,兼顾效率与规范;五是增设执法监督条款,强化全过程监管,防范执法风险;六是增设跟踪服务条款,案件办理后为市场主体提供合规指导,助力市场主体及时整改、规范经营,体现执法“柔性”。
《办法》的实施,将为全市市场监管执法提供清晰指导。下一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办法》落地为契机,深化服务型执法,提升执法与服务水平,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商洛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