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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亮点展播】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工作综述

2025年10月14日 17:20  商洛司法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商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场监管服务、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深度融合,为全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

构建普法工作体系

(一)科学制定规划,精准锚定方向。为保障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每年结合省局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准界定当年普法重点内容,确保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健全组织架构,明晰职责分工。为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承担日常协调工作,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联动齐推进、全系统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业务科室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普法职责,将普法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普法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聚焦主责主业

推动普法走深走实

(一)以市场准入为起点,开展源头普法。自2021年以来,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和陕西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推行线上线下同时受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跨省通办”“帮办代办”等便民举措,开展“问情服务”“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全力解决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中的堵点难点,不断拓展“容缺受理”范围,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路,营造了高效便民的市场服务环境。在核发营业执照、备案凭证时,工作人员耐心为群众讲解《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群众在业务办理中便能接受到入门的法律常识普法,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合规发展法治意识的提高。2021年以来,新发展市场主体7.05万户,发放法律法规及业务指引7万多份,市场主体初始法治教育覆盖率达100%。

(二)以食品安全为核心,深化民生普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将普法融入食品安全生产、销售、餐饮经营等各环节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中同步宣讲《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指导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餐饮服务环节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视频监控展示后厨操作,同步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张贴海报1200余张,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覆盖师生、居民、从业人员等群体。针对校园食品、冷链食品、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动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三)以药品安全为重点,强化防护普法。把保障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发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优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挂横幅、面对面向群众发放药品安全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知识竞答、专题讲座、“五进”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向群众宣讲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让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深入人心。2021年以来,现场发放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等宣传资料42000余份,科普资料8300多本,举办讲座12期,开展药品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35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600多余人次。

(四)以特种设备安全为关键,突出警示普法。始终保持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重大节假日的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意识。2021年以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39项,设备年检率达98.6%,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了700多份画册、手册等宣传资料,深入企业、社区组织10余场报告会,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五)以价格监管为抓手,深化公平普法。围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公平竞争。向经营者发放《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等材料,指导规范价格标签制作和公示。在春节、国庆、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加强对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的价格监测,通过微信群、短信向经营者推送价格政策提醒。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开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传,在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2条,悬挂横幅10幅,发放宣传资料530余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9起,通过案例解读增强经营者合规意识。

(六)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支撑,推动创新普法。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提升。2021年以来,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编纂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册20件,组织领导干部、执法骨干旁听知识产权庭审4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活动2次,运用生活化场景教学,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覆盖师生300余人次。开展知识产权户外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30车次,挂设横幅45条,播放LED公益宣传广告80条次,接受群众前来咨询600多人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7000多份,有力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进企助企”等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我市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策略提升创新能力。

(七)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开展赋能普法。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加强监督抽检,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贯培训活动1次;组织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座谈会暨“走进企业看质量”活动1次;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4次;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活动3次,深入10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问诊、培训10次,解决质量问题12个,从源头助力产品质量提升;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法治意识,为加快商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以消费维权为导向,强化权益普法。积极履行消费维权职能,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大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常态化组织“经营户放心消费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等活动,全市共建消费维权服务站42家、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31家、ODR企业35家。畅通维权渠道,通过12315、12345等平台受理消费投诉,2021年以来共收到投诉23468件,成功调解10798件,调解成功率46%,在调解过程中同步普及消费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强化自身建设,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结合市场监管法治大讲堂、学法考试、干部线上线下学习等工作安排,对全局干部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2021年以来,举办大讲堂47期,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各类学法用法考试、党内法规知识答题等活动,2022年、2023年均被评为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先进集体,2022年在全市“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中被授予“优秀组织奖”,2024年商洛市党内法规知识答题活动的参考率为100%,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各类培训20余期,促进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

(二)监督普法相结合,以案释法取得实效。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的最有效的路径,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2021年以来办结各种违法违规案件323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沟通交流,讲清违法事实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处罚裁量的情理,使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同时成为一份普法宣传书,让当事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接受相应的普法教育。

(三)结合专项行动,普法取得良好成效。利用各种专项运动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如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提升、物价稳控专项行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整治等,促进各个领域的市场主体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专项领域普法水平,促进普法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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