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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亮点展播】商洛市国动办“八五”普法工作综述

2025年10月20日 15:39  商洛司法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商洛市国动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对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实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

办党组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制定了“八五”普法五年规划,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密切协同配合的普法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办职能任务和工作实际,逐年对标对表落实普法任务,做到了年初有工作安排部署,年终有党组书记点评总结。

加强学习培训

办党组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教育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职工会、专题培训等开展教育150余次,每年择时邀请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及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在线参加各类网络培训学习60余人次。通过不断学习,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

加大普法宣传

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五进”宣传,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次,发放防灾救灾漫画手册5000余册、宣传彩页1.2万余份,参加活动人数8000余人;举办“我身边的人防”主题征文活动,收集征文307篇,评选优秀作品63篇,并在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组织全市国动干部职工参加“新时代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征文活动,推送16篇征文有6篇获得省级三等奖,选送1人参加省办组织“我与国防动员”主题演讲比赛获“优秀奖”;组织参与网络知识答题200余人次。陕西省国防动员主题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暨“9·18”警报试鸣活动和标准化社区学校建设现场会在商洛成功召开,起草的《国防动员标准化社区建设标准》《国防动员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被省国动办印发推广。利用春节“两会”期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2·4”国际宪法日等重要时节,在北新街、江南小区广场等悬挂横幅,摆放防灾救灾知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来往市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对国防动员的知晓率。在洛南县仓颉小镇举行“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国防动员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山阳开展了“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邀请市县相关单位参观国防动员宣教馆和示范人防工程,拓展法治“进机关”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更新市办官网,开通“商洛国动”微信公众号,网站累计编发信息200余条、关注“商洛国动”人数突破1000人,推送宣传短信12次24000余条。市本级中心城区望江楼、江南小区广场等7个人口密集点,设置了7个LED大屏,常年不间断播出宣传片,不断提升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健全法规制度

制定了《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办党组集体决策制度》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集体研究,在人防指挥所等重大项目实施决策中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邀请专家组评审并出具意见建议。厘清我办行政职权目录,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积极探索制定了《商洛市国防动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了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的内容、范围,尝试建立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要求,起草印发了《商洛市警报通信管理办法》《商洛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收缴易地建设费的规定》《商洛市军事设施保护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通过系列制度建设,促进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政行为

梳理完善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并公开了《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检查事项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并荣获全市“谁执法谁普法”优秀责任单位称号,制定了行政执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拟对人民防空领域6类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审批管理的通知》,落实电话投诉限时办理制度,对市民在官网举报窗口提出的投诉建议,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做好回复;建立人防审批服务群,做到让企业少跑路。制定了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涉企检查有关工作,督促业务科室不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措施和检查次数;印发了《关于推进商洛市人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全市人防系统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及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安装使用等相关业务主体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人防从业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应用、监管及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营造良好的从业诚信环境。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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