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法润青春路,与光共前行》
杜嘉瑞
当岁月的指针划过四十年的刻度,中国普法事业已从最初的星火微光,成长为照亮社会肌理的璀璨星河。这四十年,是法治精神浸润人心的四十年,是法律条文走出典籍、融入烟火日常的四十年。而我与普法的故事,恰似这星河中的一颗星子,在与法相伴的时光里,逐渐读懂了它的温度与力量,也让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更坚定、更坦荡。
记忆里,与法的初遇带着少年时的澄澈。那是小学的法治课上,老师没有堆砌枯燥的法条,而是捧着一本绘满插图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绘本,为我们讲述“小朋友被欺负了该找谁”“陌生人给的东西能不能要”。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书页上,像一粒饱满的种子,悄悄埋进我心里。后来学校组织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看到模拟法庭里"小法官"敲响法槌,听到讲解员说“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铠甲”,我忽然懂得:原来法律不是遥远的“大道理”,而是守护我们成长的“安全伞”,它让年少的我们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在成长的路上不偏航。
步入青年时代,法律成为学校生活中的“定心丸”。在一个平静的午后,同学们听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不久后,发现自己的同班同学总被校外人员索要零花钱,便想起法律中反欺凌实施的条款,同学们并末慌乱,而是悄悄告诉老师,并协助联系家长报警,最终让滋事者受到教育。同学们用法律为同伴撑起保护伞,让青春在法治的阳光下更显澄澈明亮。
如今,普法早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走在街头,普法宣传栏里的内容从“普法小知识”变成了“如何防范电信诈骗”“老年人权益保护”;打开手机,短视频平台上的律师主播用通俗的语言解读热点法律事件;就连家里的长辈,也会在遇到保健品推销时,主动问我“这是不是诈骗,能不能报警”。四十年普法,改变的不仅是人们的法律知识储备,更是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遇事找法”不再是口号,而是融入日常的行为习惯。就像四十年前,普法的火种由先行者点燃;四十年后,这团火需要我们每个人添柴,才能让它越烧越旺,照亮更多人的路。
四十年风雨兼程,法治已成为中国社会最鲜明的底色;未来岁月悠长,我愿继续与法同行,以个人的力量守护这份公平与正义,也期待更多人与我们同行。让法治的光芒穿透每一个角落,让我们的社会因法治而更和谐,因普法而更温暖!
推荐单位:商州区夜村镇白杨店九年制学校(八年级)
指导教师:唐永斌
02《从“讨个说法”到“守护规则”》
徐欢欢
我童年的法治启蒙,源于村口那棵大槐树下的“评理”。谁家占了谁家的地垄,哪户的牲畜糟蹋了哪户的秧苗,争执双方往往脸红脖子粗地扯着我爷爷——村里公认的“明白人”去“断案”。爷爷不识字,更不懂法条,他的“法典”是代代相传的乡规民约和“人情天理”。他会蹲在地头,捏着泥土,听着双方的“说道”,最后用烟袋锅一指:“按老规矩办,这事是你理亏,赔人家一升麦子,中不中?”那时,“法”在我心中,就是爷爷口中能平息纷争的“老规矩”,是乡土社会维系平衡的朴素正义。它的目标是“讨个说法”,核心是一个“理”字。
这种朦胧的认知,在我表姐身上发生了剧烈的碰撞。她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成了一名合同制员工。有一年春节,她因为年终奖发放不公与公司产生纠纷。家里长辈们七嘴八舌,有的说“忍忍就过去了,别得罪单位”,有的建议“去找你表舅,他认识他们公司领导,打个招呼”。而表姐却冷静地打开电脑,调出劳动合同、绩效考核记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她说:“我不需要‘找人’,我要依据劳动法和合同条款,和他们正式沟通。”她真的这么做了,写了一封有理有据的邮件,最终维权成功。这件事让我震撼不已。我看到了另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不再是依托人情面子的“私了”,而是基于白纸黑字规则的“公断”。普法的春风,已然将“契约精神”和“权利义务”的种子,从城市吹向了我们这代年轻人的心田。
去年,我家所在的社区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在微信群里发了公告和选举办法。以往,这种事务常被视为“几个热心人的事”,响应者寥寥。但这次,邻居们却在群里展开了热烈讨论。有人仔细研究物业管理条例,对候选人资格提出疑问;有人对照选举办法,建议投票流程应更加公开透明;还有几位年轻的律师邻居,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我的父母,一辈子习惯了“听安排”,也第一次戴起老花镜,认真阅读那些曾经觉得与己无关的条文,并郑重地投下了自己的一票。那一刻我深深感到,普法四十年的深耕,正在结出硕果。法律不再是悬于庙堂的典章,它已走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我们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家园的共同语言和行动指南。它的目标,已从“讨个说法”升级为“守护规则”。
从槐树下的“老规矩”到城市写字楼里的劳动合同,再到社区微信群中的业主公约,这四十年普法的历程,是一部公民权利意识从沉睡到觉醒的编年史。它让我们告别了遇事只能“托人情、找关系”的无奈,赋予了每个人“明规则、守底线、护权利”的底气。这不仅是普法形式的变迁,更是法治理念从文本深度融入民族血脉的见证。当每一位公民都能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守护的,就不仅仅是自身的权益,更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是一个充满生机而又井然有序的未来。
推荐单位:丹凤县商镇初级中学(九年级)
指导教师:孙丹平
03《与法同行,做青春路上的“明白人”》
田玉洁
我站在七(二)班的教室窗前,看着楼下同学追逐嬉戏的身影,阳光透过树叶洒在课桌上,我总想起班主任老师在法治课上说过的一句话:“法律不是束缚我们的枷锁,而是保护青春的盾牌。”过去,我对“法”的认知,只停留在电视里严肃的法律条文、法庭上律师们庄重的辩论,总觉得它离我们这些初中生很遥远。直到班里发生的几件小事,才让我真正读懂了法律藏在生活里的温度,也明白了它其实就围绕在我们身边。
前几天,班里转来一位新同学小宇。他皮肤白白的,说话声音有点小,课间总是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看书,不太主动和大家说话。起初,班里几个爱闹的男生觉得他“好欺负”,就开始故意捉弄他——课间趁他去厕所,偷偷把他的数学作业本藏在讲台底下,让他上课被老师批评;午休时还在背后给他起绰号,模仿他说话的语气,引得周围同学哄笑。每次被捉弄,小宇都只是涨红了脸,紧紧攥着衣角,一句话也不说,后来甚至开始找借口请假,不愿意来学校。
直到有一次,小宇的妈妈来学校找老师,眼眶红红的说孩子晚上总躲在被子里哭,说不想再上学了。班主任李老师得知后,专门开了一节“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班会课。她没有直接批评那几个男生,而是拿出一本未成年人保护法,翻到“校园欺凌”相关的章节,轻声却坚定地念给我们听:“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恐吓等行为,哪怕是同学间的玩笑,若对他人造成心理伤害,也可能触犯法律,施暴者不仅要道歉赔偿,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责任。”
念完条文,老师又给我们看了几个校园欺凌的真实案例:有学生因为长期被捉弄患上抑郁症,有家长为了给孩子讨公道奔波了半年。那一刻,教室里安静得能听到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那几个捉弄小宇的男生低着头,脸涨得通红。下课后,他们主动找到小宇,把自己的笔记本递给他,小声说:“对不起,我们不该欺负你,以后有不会的题,我们一起讨论。”从那以后,课间总有同学拉着小宇一起跳绳、讨论题目,小宇的脸上也渐渐有了笑容。我忽然明白,原来“不欺负同学”不只是老师反复强调的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划定的底线;法律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为了守护每一个人的尊严,让校园里的每一份青春都能被尊重。
除了校园里的事,法律也教会我在生活中保护自己和他人。去年冬天的一个傍晚,我和同桌小美放学回家,路过学校附近的小巷时,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中年男人,正拿着一袋包装简陋的零食,向低年级的小朋友兜售。那袋零食的包装袋上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生产厂家,只印着模糊的“香辣条”三个字,拆开后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油味,吃起来还有点发苦。
我突然想起道法课上,老师讲食品安全法时说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属于违法生产的产品,食用后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发现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我拉了拉小美的衣角,小声跟她说:“这是‘三无食品’,不能让小弟弟买!”我们没有直接上前和那个男人对峙,而是赶紧跑到校门口的保安室,把事情告诉了保安叔叔。叔叔立刻拨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
没过十分钟,市场监管的工作人员就赶到了,他们拿出执法记录仪,仔细检查了男人手里的零食,确认是“三无产品”后,当场没收了所有零食,并对男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临走前,工作人员还摸了摸我的头说:“小朋友,你们做得很对,懂得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真是好样的!”看着低年级小朋友感激的眼神,我心里满是自豪——原来我们这些初中生,不用等到长大,凭着学到的法律知识,也能成为身边人的“小卫士”。
现在的七(二)班教室后面,多了一个同学们一起布置的“法治角”。我们把道法课上学到的法律小常识,工工整整地写在彩色便利贴上贴在墙上:“遇到校园欺凌,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保留证据”“不能给陌生人透露家庭住址、电话和父母的工作信息”“购买食品时,要先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每周班会的最后十分钟,我们还会轮流分享自己搜集的“法律小故事”——有人分享如何辨别盗版书籍,有人说遇到网络诈骗该怎么办,还有人讲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的规定。
有一次,班里的小航分享完“未成年人不能私自骑电动车上路”的故事后说:“以前我总觉得‘遵纪守法’是大人的事,觉得我们只要好好学习就行了。现在才知道,法律就像我们书包里的课本,教会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像口袋里的钥匙,能帮我们打开保护自己的大门,是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小航的话让我特别有共鸣,原来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融入我们日常的“生活指南”,是守护我们从懵懂走向成熟的“保护伞”。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像春天里刚发芽的树苗,需要阳光和雨露的滋养,也需要法律这盏“路灯”指引方向,避免我们误入歧途。作为七(二)班的一员,我常常会想起那些关于法律的小事:想起小宇重新绽放的笑容,想起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赞许的目光,想起“法治角”上那些五颜六色的便利贴。
未来的日子里,我愿和班里的每一位同学一起,把法律知识装进心里,把法治精神融进行动——不在网络上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因为一时冲动和同学争吵,看到不合法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我们或许还年少,但我们知道,遵纪守法不是“束缚”,而是对青春最好的保护;我们要努力不做冲动的“糊涂蛋”,争当懂法守法的“明白人”,让七(二)班的青春故事里,始终有法律的守护,让我们的青春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出最耀眼、最踏实的光芒!
推荐单位:洛南县石坡初级中学(七年级)
指导教师: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