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懂”到“守护”:我的法治成长记》
宋佳梦
去年刚升入四年级时,每次听到“法治进校园”的广播,我都忍不住皱眉——“法治”是什么?是要背好多条文的功课,还是老师用来批评人的“大道理”?直到这一年里发生的几件事,像一把把小钥匙,慢慢打开了我对“法治”的理解之门,让我从一开始的“不懂”,变成了现在想主动“守护”的小卫士。
第一次对“法治”有感觉,是因为我们班的“座位风波”。我的好朋友近视,坐在后排看不清黑板,想调到前排,可前排的同学都不愿意换。朋友委屈地哭了,我也替她抱不平,跑去跟老师说“应该考虑给同学换座位”。可班主任却让我们开了一次班会,让大家说说自己的想法。前排的同学说“我也想离黑板近一点”,后排的同学说“看不清真的很影响学习”。讨论了好久,有人提议“每周轮换座位,每个人都能坐前排和后排”,这个想法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意。班主任笑着说:“这就是法治的小道理,是靠大家一起商量,找到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办法。”从那以后,我们班每周都轮换座位,再也不用眯着眼睛看黑板了。我也第一次发现,原来法治能让大家都开心,不是我想的那么“凶”。
真正让我想当“法治小卫士”的,是校门口的“零食摊事件”。上个月,校门口来了个流动零食摊,卖的辣条、糖果包装简陋,闻着却特别香。好多同学都围着买,我也忍不住买了一包辣条,吃完下午就拉肚子了。这件事被校长知道后,不仅联系了市场监管局的叔叔阿姨来检查,还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给我们讲了食品安全法的知识:“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量合格证的食品,就是‘三无产品’,吃了会伤害身体。”之后,学校还组织我们去参观了正规食品厂,看到干净的生产车间和严格的检验流程,我才明白,那些路边摊的零食有多危险。回校后,我和几个同学主动组成了“食品安全小分队”,每天上学时站在校门口,提醒大家不要买路边摊的零食。有同学不听,我们就把在食品厂拍的照片给他们看,慢慢的,买零食的同学越来越少了。看着大家都能吃安全的东西,我心里甜甜的——原来法治不是只能“听”,还能自己动手“守护”。
最近的“班级公约修订”,让我对法治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们班以前的公约是老师制定的,比如“不许说话”“不许打闹”,大家总觉得是“老师的规定”,遵守的人不多。这个月,董老师让我们自己修订公约,每个人都可以提建议。我提的“课间可以跳皮筋,但不能在走廊跳”被采纳了,还有同学提了“作业要按时交,忘带了要说明原因,不能撒谎”“谁帮同学解决难题,就计入‘星光榜’”。新公约贴在教室后面,每一条都有我们的签名。神奇的是,自从公约修订后,上课说话的人少了,课间的秩序也好了,连平时总忘带作业的一位男同学,都会提前把作业放进书包。我看着公约上自己的签名,突然懂了:法治不是别人强加给我们的“规矩”,是我们自己愿意遵守的“约定”,因为每一条都藏着对自己、对同学的尊重。
现在,再听到“法治进校园”的广播,我再也不会皱眉了。我知道,法治是每周轮换的座位,是校门口的安全提醒,是我们自己制定的班级公约。它藏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不是遥远的大道理,是能让我们的学习更安心、玩耍更开心的“小法宝”。接下来,我还要继续当我的“法治小卫士”,不仅自己遵守约定,还要帮身边的同学一起守护这份美好——因为我慢慢明白,法治不是一个人的事,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参与的“成长课”。
推荐单位:洛南县城关街道宋村小学(五年级)
指导教师:董妙
《与法同行,不负韶华》
陈芯如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却因为同桌小航不小心碰掉了我的文具盒而大发雷霆。我不由分说地推了他一把,文具散落一地。老师严肃地看着我说:“你知道故意推搡同学可能涉及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吗?”我愣住了——原来,“法”离我们这么近,它就藏在校园生活的每个角落。
从那天起,我开始用法律的“放大镜”观察世界。我发现,法律并非遥不可及的文字,而是守护我们成长的隐形翅膀。当我们坐在明亮教室里读书时,义务教育法正保障着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当父母为我们购买学习用品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我们不受欺诈;甚至每天走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在默默守护我们的安全。
记得上学期,班里的小杰经常给同学起难听的外号,被欺负的小雨变得越来越沉默。班主任召开了一次特别的班会,告诉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校园欺凌,每个同学都享有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小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小雨道了歉。那一刻,我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它不仅能惩罚错误,更能教育人心,让我们的校园更加温暖和谐。
法律不仅是约束行为的准则,更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去年,学校附近出现了向小学生推销劣质玩具的商贩。许多同学上当受骗后,学校联合市监部门采取了行动。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这些商贩进行了查处。这件事让我明白:当我们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应当成为法律的“小卫士”。从遵守校规校纪开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从尊重同学做起,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矛盾。我们可以做法治的“传播者”,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家人和朋友;我们可以做文明的“践行者”,在网络上谨言慎行,保护他人隐私权名誉权。
法治的阳光照亮成长之路,法律的雨露滋润青春心灵。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让法治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当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法治社会的小小建设者,校园将更加美好,社会将更加和谐,我们的未来必将更加光明灿烂!
与法同行,不负韶华。让我们在这法治的晴空下,健康、快乐、安全地成长,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推荐单位:山阳县第二小学(五年级)
指导教师:段盼
《与法同行,做新时代好少年—纪念普法四十周年有感》
焦允柔
我叫焦允柔,是洛源镇张坪明德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也是2025年洛南县新时代好少年。当老师把“新时代好少年”的奖状递到我手里时,我悄悄握紧了拳头:这份荣誉不仅是认可,更是责任,我要带着这份责任,做同学们身边的小榜样。以前,我总觉得“法律”是遥远的,是大人世界里的复杂东西,可今年是全国公民法治宣传教育四十周年,看着班级群里“法律进学校”的宣传海报,慢慢我发现,法律就像身边的小伙伴,它的小种子早就种进了我们心里,一直守护着我们成长。
课堂里,跟着“公益大讲堂”学法律
开学第三周,老师就带着我们在教室看“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公益大讲堂”。打开“今日头条”APP扫码时,我盯着屏幕里的佟丽华主任,听得格外认真——他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说不能随便给陌生人发自己的照片、不能点奇怪的链接,这让我想起上次表哥登录游戏时,要填家庭住址时,我赶紧拦住了他。后来王大伟教授讲“懂法守法,如何预防犯罪”,他用小故事告诉我们“欺负同学不是小事,可能会触犯法律”,我立刻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跟同学吵架,还要帮被欺负的小伙伴”。现在每节普法课,我都会把大讲堂里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其他同学,老师笑着说:“焦允柔同学学的可认真呀,她是真真正正把‘法治第一课’学到心里去啦!”
班级中,把“班级公约”当“小法律”
我们班的“班级公约”贴在黑板旁边,红色的字特别醒目。老师说,这就是我们班的“小法律”,就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守护我们一样,公约守护着每个同学的校园生活。有一次,班里的图书角少了一本《寓言故事》,大家都很着急。我想起公约里写着“借图书要登记,看完及时还”,就主动跟老师提议:“咱们一起查借阅本,再问问同学们有没有忘记还的。”最后发现是后排的同学把书带回家,忘记带来了。这件事之后,我还帮老师在图书角贴了张“温馨提示”,写上“遵守借阅规则,爱护公共书籍,就是遵守法律小常识”。现在班里借图书再也没出现过遗漏,老师说:“焦允柔这个‘纪律小卫士’,把法律精神用到班级里啦!”
生活中,做家里的“普法监督员”
周末跟爸爸妈妈出门,我总爱当“小小普法员”。有次路过小区门口,看到有人推着电动自行车进楼道,我赶紧拉着爸爸说:“张洪涛工程师在大讲堂里讲过,电动自行车进楼道充电很危险,容易引发火灾,这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呀!”爸爸立刻提醒了那位叔叔,还夸我“记得牢、敢提醒”。还有一次,邻居家的小妹妹想让我帮她孩子“抄作业”,我摇摇头说:“姜志强律师讲过,‘帮人作弊’虽然是小事,但也是不诚信的行为,慢慢会养成不守规矩的习惯,咱们要做懂法又诚实的人。”小妹妹听了,不好意思地笑了,小妹妹的妈妈知道后,很高兴,还让小妹妹跟我一起写作业。
普法四十年啦,从以前的宣传册,到现在能在手机上看大讲堂,学法律的方式越来越多。但不管怎么变,“懂法、守法”的道理一直没变。作为洛南县的新时代好少年,我以后还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讲给更多人听,用小小的行动保护自己、帮助同学,让法律像小太阳一样,照亮我们的成长路,做永远跟法律同行的好少年!
推荐单位:洛南县洛源镇张坪明德小学(四年级)
指导教师: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