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镇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商洛市洛南县古城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
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全镇行政区域内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一切野外用火。具体包括携带火种进山;在野外烧火取暖;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乘车时向外扔烟头;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对于以上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按照《古城镇森林防灭火管理办法》对当事人处罚200至2000元并张贴检讨书,同时将根据野外用火管理情况,对护林员、分管干部、包村干部、支部书记进行连带责任处理。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应提供线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包括图片、视频等证据资料。
三、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线索经查实后,每次给予举报者2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举报电话
0914-7481427(座机)
13991422237 (手机)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共同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