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全省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治理与协同监管工作要求,坚决纠正药品销售环节的不规范行为,11月29日,商洛市洛南县医保局召开个别定点药店药品价格集中整治约谈会,县医保局与县医保经办中心负责人对近期在药品比价系统中显示部分药价明显偏高的洛南怡康十九店、老百姓大药房等四家定点药店进行约谈提醒。

会议学习了全省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和协同监管的最新政策精神,并通报了近期定点药店在价格方面存在的三大突出问题:一是部分药店存在“阴阳价格”行为;二是价格公示不规范;三是部分常用药品定价显著高于周边药店及合理市场价格水平,加重群众用药负担。
会议强调,根据国家医保基金监管及价格管理相关政策,县医保部门将对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药店,视情节采取约谈警示、暂停医保结算、追回违规费用、终止服务协议等处理措施,问题突出的将纳入重点监管和飞行检查对象。
会议要求,一是立即开展价格自查自纠。各定点药店须在3日内全面核查所有医保药品的医保结算价与现金售价,确保实现“同药同价”,严禁区别定价。二是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所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医保药品价格核对提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主动优化药品定价机制。各药店应主动对照周边同类药店价格,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常用药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本区域市场平均价,自觉维护价格秩序。四是全面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价格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熟知政策、规范操作。
四家定点药店均表示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彻底纠正价格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