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商洛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科学、准确、有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业务,检测工作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本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可靠,无数据或结论性差错,不出伪证,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检验人员只在本中心实验室执业,不得在外兼职检验。
4.本中心检测人员严格为客户保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本中心对所有客户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保证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保证检测工作的及时性。
6.本中心对客户及相关方提出的异议,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监督电话:0914-2313563
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