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某村张某1家中,一场特殊的“联合问诊”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两名刚上岗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会同司法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站、自然资源所及包村团队,冒雨赶到群众家中,现场丈量、复核图纸、逐条解读——只为解开一桩因“签字难”搁置已久的老房翻修纠纷。这是洛南县首次在镇级层面探索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实战场景,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的生动缩影。

试点先行:从“有人干”到“专业干”
2026年3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司法局牵头在两个镇一个街道启动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通过镇推荐候选人、县司法局综合考察、岗前培训等程序,最终为景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择优聘用两名熟悉基层、热心调解的退休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他们不是“挂牌子”“走过场”,而是带着经验、带着责任、带着方法,迅速融入基层治理一线。
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从以往的“兼职兼管、忙时兼顾”转向“专人专责、主动出击”转变,为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人力支撑。
案例透视:一桩“签字难”背后的三重障碍
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某村培训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时,摸排到一条“老大难”线索:村民张某1申请原基翻修房屋,按规定需相邻权利人——五保户张某的监护人张某2、张某3签字。然而,两名监护人始终拒绝签字,导致手续停滞数月,张某1多次协商未果,反映至村委会。
经深入走访,调解员厘清了问题的三层症结:一是历史遗留问题。五保户张某现住安置房所用的宅基地,系多年前由张某1所在村民小组转让而来,涉及跨组用地,本就敏感。二是现实情况担忧。监护人担心张某1翻修房屋超出原宅基地图纸四至范围,影响五保户安置房的采光、排水、通行等正常使用。三是彼此情感隔阂。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渠道,各自情绪固化,互不信任,形成了“你不签、我不让”的僵局。
调解之道:三步走通“法、理、情”
第一步:现场复核,用“图纸”说话。3月23日,司法所牵头,专职人民调解员与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站所工作人员一同到张某1家中,拿出其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图纸,现场丈量、实地复核,逐一确认老房四至范围。数据清清楚楚,图纸明明白白——让事实走在情绪前面。
第二步:分别倾听,把“心结”拆开。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工协作,耐心听取各方真实想法:张某1急于改善居住条件;张某2、张某3则反复强调“怕超界、怕影响、怕事后无人管”。调解员不打断、不评判、不催促,让每一方把话说透、把怕讲明。
第三步:政策宣讲+承诺兜底,打破僵局。调解员向张某1详细解读农村原基修建的政策法规,明确告知:审批后必须在图纸范围内施工,超出即违法,将依法处理。张某1当场主动承诺——绝不超范围修建,并接受监护人监督举报,同时承诺不影响五保户安置房正常使用。然而,两名监护人顾虑仍未完全消除。调解员没有强行推进,而是主动“踩刹车”:拉家常、缓气氛、稳情绪,当天返回,留出冷静空间。
成效落地:从“不签字”到“愿签字”
4月3日,在村主任牵头下,各方再次齐聚村调解室。经过前期的充分铺垫和持续的情感沟通,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以诚心、耐心、热心继续引导。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协议:同意张某1申报原基修建,监护人为其签字。一起历时数月、涉及历史用地、跨组协调、多方情绪对立的疑难纠纷,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介入下成功化解。

试点启示: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的“三个不可替代”
一是专业能力的不可替代。专职人民调解员熟悉政策法规,能准确解读宅基地管理、五保户监护、相邻权等专业问题,让调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持续跟进的不可替代。兼职人民调解员往往“一阵风”,而专职人民调解员能持续跟踪、反复沟通、适时进退,掌握节奏,避免“调解死灰复燃”。三是情感信任的不可替代。退休人员阅历丰富、态度平和、语言接地气,容易与群众建立信任关系。在本次调解中,“拉拉家常”不是技巧,而是化解对抗情绪的关键一步。
一纸宅基地图纸,丈量的是土地边界,更丈量着基层治理的精度与温度。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用实践证明:把专业的人放在基层,把耐心的事做到极致,矛盾纠纷就能真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源头。下一步,景村镇将继续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培训、考核、保障机制,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景村、法治景村筑牢“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