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完成辖区内51家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效提升环境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规范评价流程。严格落实《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明晰评价指标、适用范围,聚焦企业环境守法履约、诚信经营等情况开展综合评判。实行逐项对标赋分、逐条资料核验、逐企研判审核,闭环规范评价全流程,保障过程可溯、结果公允,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抓实精核细审。坚持以学促干、以严提质,抽调业务骨干专职负责评价工作,深学细悟评价指标和评分细则,全面提升专业化评价能力。强化内部联动协作,对全县 51 家参评企业执法案件、排污许可、大气绩效分级等基础信息逐一校对核实,实地核查绿色矿山创建、清洁生产审核等加分佐证资料,全面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台账,确保参评企业各类信息完整准确。
强化结果运用。秉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容错修复导向,做好信用评价结果落地运用。对 C 级、D 级失信企业,通过书面告知、政策宣讲等方式,向企业宣讲信用修复相关政策,引导督促企业主动纠偏、修复信用,以信用约束倒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下一步,山阳县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落地运用,常态化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由 “被动监管”向“主动治污”转变,持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