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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足致赔偿僵局 三日调解促当场履行 ——洛南县景村镇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26年10月21日 08:58  商洛司法

事故突发,赔偿陷僵局。2026年10月8日,韩某驾驶轻型货运汽车在公路转弯路段占用对方车道,与程某驾驶的小型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程某受伤住院、乘车人刘某轻微伤及手机损坏,程某车辆损失费需2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某无责任。而韩某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付程某车辆维修费2000元。韩某家庭经济困难,不愿承担刘某手机维修、程某及刘某医疗费中保险不能覆盖部分,矛盾一度僵持。

综治分流,司法统筹。镇综治中心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分流、登记建档、闭环化解”流程,将纠纷分流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同步介入统筹指导协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厘清案情、制定调解预案。司法所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明确交强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全责方韩某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兼顾韩某实际履行能力,确定“一次性实质解决纠纷”思路,并联系交警队办案民警核实事故细节,对接保险公司理赔员,明确交强险赔付范围及合规费用审核标准,为调解划定法律底线。

专职调解,三日破题。作为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试点镇,镇调委会指派2名专职调解员采取“微信在线沟通+面对面疏导”“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分头做各方思想工作:向韩某释明全责方法定赔偿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向程某、刘某及其家属说明保险赔付规则、赔偿项目及执行风险,引导合理预期。经过三天多轮协商,各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

案结事了,成效显现。该纠纷的化解,既保障了程某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韩某实际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体现了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受理分流和闭环化解职能,彰显了司法所专业法律保障和统筹协调作用,检验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的实效。下一步,景村镇将持续深化“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发挥专职调解员专业优势,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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