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县域内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打早打小”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合法权益,持续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生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商南县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重点范围
(一)卫健领域黑恶犯罪线索
1.扰乱医疗秩序、“职业医闹”及涉医滋事类涉黑涉恶线索。
组织、雇佣、纠集人员充当“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通过围堵医疗机构拉横幅、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辱骂殴打医务人员、跟踪滋扰、电话短信轰炸等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高额赔偿;以医疗维权名义,教唆当事人拒绝医疗鉴定、调解、诉讼等法定途径,借助网络造谣舆情炒作,缠访闹访、多头恶意举报等方式向医疗机构施压,牟取非法利益;干扰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辱骂恐吓、敲诈勒索、暴力威胁侵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2.医疗机构周边行业黑恶乱象线索。
长期盘踞医疗机构周边的医托、网络医托,欺骗诱导患者转诊就医、骗取群众钱财;“黑救护车”团伙无资质开展病患转运服务,存在漫天要价、中途加价、强制收费;强揽院内护工、欺行霸市、强制推销、坐地起价牟取暴利等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3.恶意索赔、网络舆情敲诈类线索。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虚构、编造医疗损害事实,或利用医疗机构管理瑕疵,假借医疗维权名义,通过批量恶意投诉、反复举报、虚假诉讼、网络曝光、恶意差评等手段施压,索要高额赔偿;“人肉搜索”并公布医护人员隐私,以“删帖费”“公关费”等名义索取财物;编造、散布医疗卫生领域不实负面信息,非法拍摄、恶意剪辑、以网络曝光、舆论造势为要挟,向医疗机构索取财物的舆情敲诈、网络软暴力等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4.非法行医、医疗欺诈及抗拒行政执法类线索。
无证开办“黑诊所”、游医、流动摊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生活美容馆、养生馆、理疗店等机构违规开展注射、微创等医疗美容项目(非法医美);医疗机构虚假诊疗、夸大病情疗效、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术中加价、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暴力抗拒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检查、阻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5.医药购销、基建采购领域利益输送及行业垄断线索。
黑恶势力插手、干预医疗机构基建维修、设备采购、药品耗材招投标项目,强揽工程、围标串标、强买强卖、垄断医药配送;公职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干预项目验收、牟取非法利益的涉黑涉恶线索。
6.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
卫健系统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为非法行医、医疗乱象、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包庇纵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与违法主体内外勾结,充当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7. 其他乱象线索。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破坏医疗卫生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扰乱正常就医秩序、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二)卫健系统人员涉及以下十类新型及传统涉黑涉恶线索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违法行为。
●传统黑恶犯罪及相关线索
根据活动的区域和领域来区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以及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机构或个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4-6323342 0914-6328805
举报箱地址:商南县卫生健康局一楼
举报网络邮箱:snwjjyzg301@163.com
举报邮件地址:商南县卫生健康局
邮政编码:726300
三、举报须知
1.反映问题线索请如实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相关人员信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法事实及有关照片、录音、票据、病历、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针对多名群众、多家医疗机构遭遇同一伙人员恶意索赔、反复恶意投诉举报的情况,鼓励相关单位和人员集中整理证据材料统一举报。
3.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线索核查处置结果将按规定予以反馈。我局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项保管,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非涉黑涉恶的普通医疗纠纷、个人诉求、治安管理等问题,请向对应职能部门反映,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特此公告。
商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