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紧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公布第4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促守法、以案为鉴促自律,督促餐饮经营者严守底线、诚信经营、规范提升。
案例一某饺子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洛南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饺子馆操作间内使用的4袋苕皮(生产日期2025年6月17日,保质期8个月)、1瓶鲜椒酱(生产日期2024年8月2日,保质期12个月,已开封)和1瓶风味豆豉(标示“老干妈”品牌,生产日期2022年12月7日,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等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洛南县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川菜馆使用伪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商南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川菜馆悬挂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系伪造。经查,该川菜馆未依法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长期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商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涉嫌伪造许可证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三 某炒粉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商南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炒粉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商南县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牛肉拉面馆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案
商州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某牛肉拉面馆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商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某火锅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公示网络餐饮信息及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镇安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专项中发现,某火锅店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店铺名称等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经查,该火锅店还存在经营场所地面油污严重、角落有蟑螂,以及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镇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