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及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级水资源管理手段,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密切县级取水行政审批、水资源税核定 及征缴三方共管机制,落实《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关于费改税的平稳过渡,防止国有资源流失,全面促进水资源的合法、有序、节约及开发利用。4月26日,镇安县税务局联合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在税务局联合召开了《取水许可暨水资源税政策宣传培训会》。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殷汉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钊,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局、税收风险股、税政股、法制股等业务股室负责人和辖区内30余家重点取用水企业纳税人员共同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税政股蔡丽股长主持,县水资源管理站站长田宽平讲解了水资源管理历史演变,对企业在取水许可办理、水资源税水量核定、用水统计直报系等日常管理要求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讲解;县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股股长夏楠讲解了取水许可办理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县税务局税政干部陈昱讲解了水资源税相关政策及纳税申报流程。

县税务局局长殷汉君做总结讲话,会议要求一是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水利部门负责核定用水单位取水水量,税务部门根据用水单位申报水量生成涉税信息申报表,并对相关信息数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要优化平台,数据共享。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每季度对各取水户进行一次信息互通,实现水利、税务、纳税人三方共用一个平台,对纳税人取水许可、水量核定、税费申报缴纳实现全景式、一条龙服务管理。三是要完善制度,保障有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基础管理,做好信息支撑,明确水利、税务、取用水单位等各方职责,确保计量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取用水计税依据准确可靠、征收税款应收尽收。培训结束后,三家单位对纳税人在取用水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70余份。企业人员表示对此次培训收获颇多,培训会的召开除了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盲点得到解决,还降低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下一步,县税务局将协同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纳税人形成取水必办手续、用水主动纳税、超计划、超总量实施阶梯税率、水价意识,进一步培养各取水户取水、用水、排水、节水、护水的主动意识,共同实现从单一部门“粗放式管理”到多部门“精细化提升”的转变,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建设美丽镇安提供保障。(来源: 商洛市河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