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八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乡村再接再厉,进一步彰显职能,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商洛司法”新媒体平台将开设专栏,陆续刊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事迹,敬请关注。

王家村临近板岩镇政府,距离县城37公里,区域面积15.8平方公里,辖4个村民小组467户1572人。近年来,王家村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落实“八五”普法任务,营造法治氛围。王家村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利用“3•15”“4•15”“12•4”,“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横幅、标语、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王家村积极推行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法规,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自治管理制度。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面对新时代乡村治理、移风易俗、乡风文明面临的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始终坚持“社会治理工作要搞好,普法教育要先行”的工作理念,发挥网格员、公益岗、“法律明白人”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及安全风险防范,将基层社会治理任务分解至每个单元网格,同时落实政法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人员密集区安装了治安监控,逐步完善治安防控网络,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一体化推进,保障了集体和人民财产安全。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定期召开院落会、群众会,倡导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级管理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形成带头学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能力,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闫家店社区是漫川关镇政府驻地,距山阳县50公里,福银高速、242省道、漫照公路横贯过境,交通便利,生态环境好,区位条件优越,辖5个村民小组414户1419人。近年来,社区“两委”始终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贯穿于乡村振兴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把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村级服务有机结合,实现了民主法治与乡村振兴互融互进的目标,先后被授予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被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四星社区党组织”、全市“标杆支部”、全县“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先进村等荣誉称号,各项工作走在全镇前列。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筑牢民主法治基石。一是规范村务制度。将民主法治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带值班”“周例会”等制度,修订完善“用章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事事都有规章,事事遵循制度。二是加强民主监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财产管理尤其是财务支出方面的监督把关,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将党员发展、财务支出、村民决议等内容及时公开公布,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村规民约。结合社区实际及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其固定下来,成为全社区村民的共同遵循。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开展法治教育。“两委”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定期召开专题会开展法规学习,突出抓好党的宗旨、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等教育。二是营造法治氛围。结合重要法律节日,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使广大居民在无形之中受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8名,指导帮助村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弘扬法治文化传统,激发村级法治活力。一是推动落实家风家训。将“家风家训”融入村规民约,进而成为全体社区居民的行为准则,在全体社区居民中营造孝老敬亲、夫妻和睦、邻里和谐的文明家风。二是引导正确道德观念。深入开展“最美母亲”“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评选活动,推广善行义举,弘扬正气美德,引领村庄新风。三是坚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对群众的法治思想教育,将法治精神渗透到每一个群众的思想和言行中,让法治成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的意识观念和自觉践行的社会行为方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社区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稳定是前提,成立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辖区社会治安较好。二是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组建网格员队伍,落实“十防”责任,推动基层治理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办好民生实事。村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民生工程建设,近年来,为全村安装路灯50余盏,配套垃圾桶80余个,改厕300多户,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更加便利,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健全。
来源:商洛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