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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爱我商州”网络宣传活动公告

2024年02月05日 09:27  西安商情网

为进一步加大网络宣传力度,扩大商州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商州良好形象,讲好商州故事,现将2024年“爱我商州”网络宣传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内容

2024年“爱我商州”网络宣传活动,继续以“热爱商州、建设商州、树好形象”为主题,主要宣传商州区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文化旅游、民生实事等方面的亮点和成绩,以及各行各业的先进事迹,展示商州广大干部群众勤劳善良、热情好客、直朴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奖项设置

2024年“爱我商州”网络宣传活动不再设季度奖,按短视频类、文字类和微电影与短剧类三个类别,在年终进行评奖。

(一)短视频类。设优秀奖20名,每人奖励2000元,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通过视频平台发布宣传商州的短视频作品,要求时长在5分钟以内,并在标题内添加本年度宣传主题“#爱我商州龙腾盛世”自动参评(不用填写报名表)。以单个作品的点赞量、作品质量和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比。

(二)文字类。设优秀奖10名,每人奖励2000元,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评奖范围为在市级以上网络平台发布的宣传商州的文字作品,以单个作品阅读量、作品质量和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比,对市级以下网络平台和个人微博、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作品不再评奖。

(三)微电影与短剧类。设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2万元;优秀奖5—10个,各奖励5000元;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10月31日之间,文字类作品和微电影与短剧类作品在首次公开发布10日内,由作者或导演向评委会提交报名表进行报名(参评报名表见附件,报名邮箱:zgszqwwxb@126.com,咨询电话:0914-2982093)。

(二)评审方式

评审组在收到报名表后,将对文字作品或影片进行持续关注。并以首发后30天阅读(播放)数据为重要参考,提名年度获奖作品,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作品要求

参加2024年“爱我商州”网络宣传活动的短视频类、文字类、微电影与短剧类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与报名评奖的微电影与短剧类作品,必须以宣传商州为主题内容,视频场景要体现商州地方元素(商州地标式建筑、旅游景点、主要场馆、集镇等),要求故事情节生动、趣味性强、有感染力。单部(集)作品不超过30分钟,短剧总集数不超过30集。

2.所发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有真情实感,充满正能量,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内容。

3.所发作品必须为参评团队或本人原创,并在本次活动中首发。严禁剽窃、同时段内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如因参评产生经济纠纷,或引发经济诉讼,所有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评方全权承担,与活动主办方无关,翻拍作品必须获得原版权方授权取得相关正式授权文书。

4.所发作品内容必须紧贴商州实际,内容和主题与商州无关的作品一律不得参与评奖,参评作品发布日期为2024年2月3日—10月31日。

5.同一作者或同一账号可同时参加三个类别的评奖,在短视频类和文字类两个类别中,只能分别获得一个奖励名额(有多个作品同时入围同类优秀作品名单的,选评委打分和名次靠前的一个作品予以奖励)。微电影与短剧类作品,同一参评团队或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个。

6.如发现参赛作者或相关团队成员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或损害商州网络形象的不良信息,取消其参评资格。

7.给予参与微电影与短剧评奖的团队或个人的奖励为活动主办方激励措施,拍摄短视频、微电影与短剧所需人力、设备、资金均由参评方自行解决。如因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债务纠纷与主办方无关。

中共商州区委宣传部

中共商州区委网信办

2024年2月3日

来源:商州融媒

责任编辑: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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