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商洛市文旅局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保护彰显山阳民歌的艺术魅力,推动山阳民歌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加快文化强县、和美山阳的建设步伐,决定举办首届商洛市原生态民歌民谣戏曲大赛山阳赛区选拔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山阳戏剧、民歌艺术魅力,通过本次大赛进一步挖掘和展现我县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动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加快民间艺术繁荣,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突出参与性和群众性,致力于“推新人,创新作”,激励培养新的民歌歌手,编创新的民歌作品,努力打造山阳民歌文化品牌,扩大民间文化艺术的影响力,不断丰富和满足广大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建设“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的热情,为推动山阳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阳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 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执行单位:山阳县文化馆
三、比赛类别
本次大赛设原生态民歌民谣组、戏曲组两个组别。戏曲组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四、内容和形式
(一)参赛范围:全县各基层镇办,全县范围内各单位、学校、文化单位、民间艺术社团、民间艺人、普通群众、有一定表演唱基础的个人及团体。(二)参赛要求:1、民歌、民谣组:充分挖掘小调、情歌、号子、民谣、山歌等民间音乐素材,参赛曲目可以从近年整理出的原生态民歌中任选,也可采用本地新创编或整理改编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民歌。形式可采取对唱、组合唱、表演唱等。对于新创作改编、形式新颖的参赛作品可适当加分。参赛作品时长7分钟内。所有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旋律优美,以“歌唱生活、颂扬真善美”为主题,反映本地区的特色文化,充分体现出热爱党、热爱祖国及赞美家乡的喜悦之情。(通俗、流行曲目除外)。2、戏曲组:在我县广泛传唱的花鼓、秦腔、汉剧、漫川大调等地方特色曲艺类剧种,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开进行比赛。参赛作品可为折子戏、小戏、情景表演唱、戏曲片段、戏曲对唱、戏曲组合唱等,参赛作品时长 15-20分钟内。参赛选手的伴奏形式,可使用伴奏录音或乐队现场伴奏。参赛选手如有配演,必须以参赛演员为主体,助演形式不得脱离戏曲表演。本次大赛鼓励形式新颖、推陈出新的戏曲片段表演、传统民歌对唱、组合唱及情景表演唱等。(三)参赛数量:各镇办单位做好参赛节目选手的选拔工作,各镇办及个人或团体单位需选送民歌民谣组或戏曲业余组1-2个节目参加复赛、决赛,多者不限。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举行大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日,在各镇(办)公用事业服务站报名。1、初赛:7月4日-7日,由各镇(办)公用事业服务站自行安排初赛。7月8日-9日各镇(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将初赛后筛选出的节目视频上报至文化馆,社会团体及个人参赛作品由文化馆安排组织初赛。2、复赛、决赛将在7月19日-29日内于山阳县人民广场举行。3、决赛将选送民歌民谣组选手5-8名,戏曲专业组3-5名,戏曲业余组3-5名选手参加由商洛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总决赛。(二)举办颁奖晚会。大赛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及文艺演出。
六、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大赛评奖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制定评比办法,并具体负责各镇初赛和县上复赛、决赛的评选工作。(二)奖项设置1、民歌民谣组设“最佳歌手”奖6名,“优秀歌手”奖4名;2、戏曲组设“最佳演员”奖6名(其中专业组 3名、业余组 3名),“优秀演员”奖4名(其中专业组 2名、业余组 2名);3、为了鼓励支持音乐原创人员大赛特设“优秀民歌民谣原创”奖10名。4、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三)奖金设置1、“最佳歌手”奖金 2000 元,颁发奖牌及证书; 2、“最佳演员”奖金 2000元,颁发奖牌及证书;3、“优秀歌手”奖金 1000 元,颁发奖牌及证书; 4、优秀演员”奖金 1000元,颁发奖牌及证书;5、优秀民歌民谣原创奖,奖励 2000 元,颁发奖牌及证书;6、优秀奖,奖励 500元,颁发荣誉证书;7、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8、凡获奖的选手,纳入山阳文艺人才库,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节目内容和形式进行统一编排、训练,为省市巡演和对外宣传推介做好节目筛选及内容质量把关。七、报名事项1、报名地点:山阳县文化馆2、联系人:张 昆 13891425839 (民歌民谣组)杨春燕 13991462277 (戏曲组)3、邮箱:1061575184@qq.com(可将报名表发送邮箱或微信)附:首届商洛市原生态民歌民谣戏曲大赛山阳赛区报名表

来源:山阳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