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山阳县民政局举行全县敬老院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27名拟新聘、续聘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养老政策文件、老年人护理照料、计算机应用等内容。通过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使全体学员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县养老服务队伍注入新血液、增添新动能。
山阳县有15所敬老院及4所分院,目前供养院民1126人。为建设高素质公办养老管理服务队伍、提供高质量服务、满足社会养老事业需求,切实解决养老队伍不稳定、专业化水平不高,薪酬待遇无差异、激励作用不强,生活物资供应不规范、生活质量不优等问题,努力实现院务管理企业化、护理照料医院化、就餐服务酒店化“三化”目标,结合实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合理设置机构,实现因岗定人。各院设置了院委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由院长、副院长、会计(兼办公室主任)、护理及餐饮的中层管理人员组成。在院委会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管理服务一般设立,院办公室、护理部、餐饮部、后勤保障部等机构,根据机构设岗定责,因岗定编。针对超龄(编)退出人员,下发了《关于做好山阳县敬老院现任超龄(编)管理服务人员超年龄退出工作的意见》,对退出院长和服务人员给予生活经济补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续聘职工和新聘职工按自身能力选择岗位,按照优胜劣汰办法定人,对超年龄55名职工予以清退,新聘了16名敬老院管理人员,续聘8名原院长,同时选聘了30名服务人员。全县19名院长(分院院长)、166名服务人员年龄均在法定年龄内,院长文化程度达到高中以上,全县敬老院管理、服务总人数由改革前208人缩减到185人。
改革薪酬待遇,激发工作活力。研究下发了《关于实施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套改工作的通知》,各院从2023年4月开始,敬老院参照床位使用率、设置床位、建院规模等指标,将全县敬老院分为Ⅰ、Ⅱ、Ⅲ类进行管理,根据类型进行了薪酬待遇改革。改革后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职务)工资+社会保险”三部分构成,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只发放基础工资,管理服务人员超额完成任务可发绩效工资。管理人员月工资由原来的2300元至2800元提高到2550元至3250元,服务人员月工资由原来的1900元至2300元提高到2500至3150元。由此薪酬待遇改革,管理服务人员职业身份突出,工作更有激情。
规范院民吃穿医供给,做好院民生活保障。在山阳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由山阳县救助中心监管,各敬老院负责院民生活物资采购。实行院民生活物资“统一指导、事前审批、事中公开、月终结算”的采购制度。一是米面油蔬等食材采购,由各敬老院就近选择经营资质合法、经营规模大、诚实守信的大超市(企业)供应,确保食品质优安全、物资不断供、价格稳定有监管。二是院民穿戴、床上用品等实行“线上询价、线下服务”,确保物品价格公开、服务周到。三是院民水、电及电器维护维修,委托专业的施工企业包工不包料维修维护,确保院内水电运行正常、安全。四是院民医疗健康,由各院按照就近原则,与县、镇(街)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由医疗机构向敬老院派遣专业医生,为院民提供更为便捷的医疗及健康保健服务;与知名中医名医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患有糖尿病、心脑血管、高血压等慢病院民提供咨询和诊疗中医服务,使慢病院民通过中医药治疗达到治疗效果,生活幸福。
下一步,山阳县民政局将继续深化敬老院管理服务各项改革工作,通过不断改革,确保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服务质量提升”等难点工作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管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