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月20日至24日,商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全锋和四级调研员孙平分别带队深入7县区司法所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先后深入商州区三岔河、洛南县寺耳、丹凤县寺坪、山阳县天竺山、镇安县庙沟、柞水县营盘等21个司法所,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查看司法所“六室一站”设置、标识标志制度、办公设备配备和日常工作台账资料等,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六好司法所”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监管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现场反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补其短板。

督导组指出,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重要的基层法治工作机构,承担调解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治建设等工作。要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所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将司法所打造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强壁垒。

督导组强调,各司法所要强化职能定位,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教育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督导组要求,县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要对照《陕西省“六好司法所”考评细则》内容,每项对照,补齐短板,补强弱项,确保高标准通过省厅检查验收;要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对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做好回访工作;要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监管,结合重点时段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教育不脱节、管理不落空;要加大对重点人员的入户走访频次,深入细致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定期开展集中研判,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屈再鸣 审核:曹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