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宠物店支付500元买了一只猫,但是我还在上学,没有精力和时间饲养,再加上父母也持反对态度,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帮我维权,让某宠物店将钱款退还给我。”这是2月6日商洛市商南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接到投诉人电话诉求。
接到投诉后,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过工作人员核查,投诉人是一名不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是通过微信将定金支付给某宠物店,因父母反对饲养,出于自身时间精力考虑决定放弃购买,于是在定金支付不到一个小时即向某宠物店负责人提出退还定金要求,经营者拒绝退还定金。通过调查核实,该宠物店证照齐全,双方是通过微信交易,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未约定定金违约责任归属,并向该宠物店负责人详细释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共同的神圣责任,最后该宠物店负责人主动表示自愿退还定金,投诉当日双方达成和解。
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经营者要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消费,切实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科学合理的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对金钱要有合理的规划管理。作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推销服务时应尽到经营者应该具备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应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余彩霞 代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