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作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矿山生产安全八条硬措施”,聚焦矿山、化工、消防等9个高危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具有陕西特色的“16+20”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7890项。鉴定为C、D级的3.51万户自建房全部完成整治。147处C类煤矿逐个落实整改措施。城镇燃气专班工作经验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梯队。开展“清楼道”“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4.88万辆,立案违法案件131件,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下降47.5%。旅游景区、机场车站、商贸广场及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应急设备和消防器材,全省1.6万个消防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
总的看,新修订的“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数量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