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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检察履职护佑野生兰花“归家”

2026年03月06日 15:24  商州林业

近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该区板桥镇两岔河村的后山坡,对一批非法采挖后移栽回原生地的野生兰花开展“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

2024年11月,村民张某受利益驱使,在此处山坡非法采挖野生兰花24株,拿到市场售卖时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兰花为野生春兰、蕙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商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程序。

因野生兰花作为物证被暂存于泡沫箱内,部分已出现枝叶枯黄现象,受案后,为该批兰花找到最终归宿显得尤为紧迫。商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证据的同时,立即邀请林业专家实地勘查、共同商讨,科学制定可行的修复方案。2025年6月底,商州区检察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其按照《修复方案》移栽并管护一年,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12次。

2025年7月底,该案以巡回法庭形式在案发地进行了公开审理,公益诉讼诉求获得法庭支持,张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表达了忏悔,愿意积极参与生态修复。

判决生效后,根据《修复方案》确定的移栽时间、作业方式,2025年9月中旬,在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及当时村委会的共同监督和协助下,24株承载着法律期待的野生兰花被小心翼翼的移栽回原生长的山林,张某随即投入为期一年的管护工作,并定期参与和开展保护宣传活动。

如今商州区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现场:一簇簇兰花舒展绿叶,长势良好,发出了嫩绿的新芽,已重新融入到了这片山林。检察干警详细记录了兰花的生长情况,并向张某了解后续管护的困难和问题。

“‘回头看’不仅是对办案效果的检验,更是对生态修复责任的持续监督。”办案检察官表示,从案发介入、专家论证,到巡回法庭、移栽管护,再到后续跟进,检察机关以“打击犯罪+生态修复+普法教育”的闭环模式,推动生态保护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不仅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修复,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秦岭生态保护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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