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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和行业治理乱象线索的公告

2026年09月16日 15:33  丹凤城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行业治理乱象。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市政工程领域:强揽工程、强行分包、垄断机械设备或砂石料供应、恶意阻工、恶意投诉、敲诈勒索施工企业等问题、乱象。

2.城镇燃气领域: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等问题、乱象。

3.渣土处置领域:违规进行渣土运输,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扰正常渣土处置,把控渣土运输,扰乱渣土市场管理等问题、乱象。

4.城管执法领域:采取谩骂、威胁、恐吓等手段,抢占摊位欺行霸市,煽动聚众闹事,阻碍城市管理正常执法等问题、乱象。

5.其他领域:以实现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污水垃圾处理、市政管理、供水供气供热服务、城管执法等方面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为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给付财物的问题。

6.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14-3378631(县城管局扫黑办)

2.举报邮箱:421042420@qq.com

3.举报地址:丹凤县城市管理局1楼扫黑办

4.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尽量明确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常居住地)、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具体事发地点、涉事主体、事情经过以及所掌握的有关证据材料。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本公告长期有效。对收到的每一条线索,均将依法依规登记核查;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线索,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及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丹凤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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