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丹凤县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市场流通领域内“行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拉客源、控制价格;敲诈商户、收取保护费、威胁竞争对手;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驱赶合法经营者;垄断货源、欺客宰客、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行为。
(二)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或拨打以下电话:0914-3322733(工作时间段)。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丹凤县北新街14号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26200(来信请备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清晰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联系方式、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2.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多人、多商户遭遇同一伙人员恶意索赔或反复通过举报恶意索赔的,鼓励经营者集中整理证据一并举报。
4.本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门保管,严格保密。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乱象及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特此公告
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