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各界导报
昨日上午10时,知情者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汉台区政府于2016年9月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汉台区黏土砖厂和石灰窑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附件《汉台区黏土砖厂政治一览表》,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汉台区共有20家黏土砖厂,其中两家为无证砖厂,其余18家均为有证企业(此处的有证指采矿许可证),在这份一览表中标注有6家砖厂是要关闭的,其余14家标注为“保留”。今年7月20日汉台区政府由下发了一份《关于做好第一批粘土砖厂和石灰窑关闭拆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其中要关闭和拆除的砖厂数量由6家变为7家,也就是说汉台区最终保留下来的砖厂为13家,而蹊跷之处就在于被保留下来的13家砖厂几乎同时收到了汉台区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限期缴纳10万元罚款。那么被要求关闭取缔的7家砖厂又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关闭完成了吗?经过记者在武乡镇的走访调查,应该在今年第三季度内完成关停的两家砖厂仍在正常生产。因此知情者质疑汉台区在整治黏土砖厂的行动中走过场,而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在治理污染砖厂方面疑似以罚代管,没有从根本上治理污染源。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汉台区环保局了解情况,面对以罚代管的质疑,汉台区环保局宣传科陈科长告诉记者“对于你们说的以罚代管,这个确实给你解释不清楚,因为环保部门只能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去处罚,对于黏土砖能不能生产和取缔关闭的问题是经贸局管的”。当记者问及如果环保处罚不能解决污染问题怎么办时,陈科长说“那我们就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记者又问“那你们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科长说“一般不会这样”。随后,该局张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回答和陈科长如出一辙。据了解12月12日当天,汉中市空气质量全国垫底,而作为环境保护的直接行政单位竟是采取如此消极的治污态度,空气质量差的结果不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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