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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我当先

2020年03月23日 13:29  西安商情网

  我叫贾晓龙,中共党员,1993年至今在宝塔人民检察院工作,我担任第四部(民行公益诉讼部)主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牢记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的遵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凭借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对工作的责任心,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我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一、不忘初心

  新年伊始,电视中看到武汉疫情肆虐,在家中休假的我坐不住了,我的心与武汉人民紧紧联在了一起,夜不能寐,作为一名民行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总感觉应做点什么?经过再三思索后,我与院领导及市检院主管领导用微信汇报了自己的思想。我是这样写的:“领导,过年好:近期疫情防控,全国上下乃至世界,万众一心。以宝塔民行公益诉讼部的职能所在,立足本职及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安全,重点是按国家要求,严防死控,为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让每个公民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爱国和珍惜生命从自己做起,是否可向全区人民发个倡议书?”同时我承诺:统一行动,应有作为,组织需要时,第一个报名请战。我的想法得到了区院及市院领导的肯定。

 二、牢记使命与担当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请示院领导后,我带领该部的干警统一思想认识,放弃节假休息日,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对辖区内防控措施进行摸排并积极投入紧张的疫情防控第一线。

  通过对辖区内市、区及各乡政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对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情的整改检察建议。截止目前,我们第四部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有关疫情防控整改的检察建议23份,被建议单位都能认真研究落实并积极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月3日,我们在履职中发现:2月1日晚,张某在延安市宝塔区南二十里铺高速路口附近的某医务室以现金购买的4个标志有韩国KF94型的口罩,每个价值为30元。经初步核实后,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贾晓龙同志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向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在疫情防控时期,严格依法履行对辖区的医药市场的监督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部署,派出专门人员对宝塔区所辖的所有医药单位和药店、门诊进行专项检查,并查获了大量假冒伪劣口罩和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我利用微信在朋友圈及各微信群发放宣传信息,并请同学、朋友在各自的朋友群互相转发,将民行公益检察工作及防控工作结合起来。我这样写的:“延安同学、朋友们大家好:疫情期间,各大型商场、生活超市、市场等哄抬物价、假冒伪劣产品等,各小区、社区公共卫生环境、废物垃圾清理、引导宣传排查、门禁管理是否到位,屠宰场是否认真履职等。如有发现请及时与我联系,手机号码13209115808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联动仍需你我他。宝塔检察为你守护!”我是这样做的,同时要求我部干警将信息变换成自己的联系手机号后向外转发。

 三、依靠本职,积极配合地方防控疫情

  疫情升级后,除院里留守值班人员外,我部每天抽派3名干警,按市、区要求到辖区乡镇、办事处分配的疫情检查点进行防控,重点是出入人员的检查登记和人员的疏导工作。

  2月15日上午9时许,我和两名干警在凤凰办事处大砭沟某山体居民防控检查点检查时,发现一名不带口罩一手提一只水桶(内放两瓶矿泉水),一手拿方便面的妇女进入防控检查点时,拒不签字也不说明情况,我同干警一同制止并劝说时,该妇女扬言她是刚从西安来的,就在山上居住,拒不配合工作并强行向山上冲。被我们阻拦时,该妇女突然表暴怒,扔掉手中的方便面和水桶,扑向检查人员撕扯脚踢,追打检查人员未果后,将防控点登记册等摔打在地。我及时与办事处防控人员联系,办事处防控人员到位后,对该妇女进行劝离,并亲自到户进行说服核实并责令家属严加照管。

  疫情如火,分秒必争。做为一名检察官,一名共产党员,我时刻关注疫情动态,我知道防疫守护是我们的责任,更是义务。静下心来的他,重温了“老三篇”、《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谁是最可爱的人》、《共产党宣言》等革命书刊并写下20余篇心得有感。因为我内心深处懂得:没有为什么,只有必须上!祖国与人民心连心!心中唱响一首歌——《祖国不会忘记》!

责任编辑: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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